2025年9月7日 自己実現地獄/ありのままの自分地獄 北川牧師 (中国語訳付き)

福音書 ルカによる福音書 第18章 9~14節
使徒書 コリントの信徒への手紙Ⅱ 第12章 9節

路加福音18:9-14、哥林多後書12:9  《自我實現的地獄/「做自己」地獄》

今天的《路加福音》對比了兩種人:一種是行為端正卻自命不凡的人,另一種是行為不端卻悔改認罪的人,也就是法利賽人和税吏。在上帝面前被稱為「義人」的,並非行為端正的人,而是那個真心悔改的罪人。

我們都明白「内心的謙卑比外表的體面更重要」的道理。然而,耶蘇想傳達的遠不止是道德層面的教導,他所展示的是我們如何與上帝建立聯繋。

當你認為「這是對我最好的選擇」,並付諸實踐,結果卻深深地傷害了別人。我感覺,當我竭盡全力為自己而活時,難免會踩踏到別人。就在那時,我意識到自己必須依賴某種超然的力量。

《哥林多後書》說:「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」這或許意味著「當人生病時,才能真正回歸信仰」。然而,它更重要的意義是: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罪惡,即使被指責也只能說「我無能為力」時,我們才真正認識到上帝。

在福音書中,法利賽人和稅吏之間,是稅吏傷害了別人,所以他羞愧得無法抬頭。稅吏是不幸的。信仰本應使人快樂,但如果比較法利賽人和稅吏,很明顯法利賽人是快樂的。

法利賽人生活得很正直,他達成了自己設定的目標,而這些目標在社會上也是合理的,因此他得到了高度評價。他因此感到得意,自尊心得到了滿足,他是快樂的。

在福音書中,法?吏之間,是?吏傷害了別人,所以他羞愧得無法抬頭。?吏是不幸的。信仰本應使人快樂,但如果比較法利賽人和?吏,很明顯法利賽人是快樂的。

法利賽人生活得很正直,他達成了自己設定的目標,而這些目標在社會上也是合理的,因此他得到了高度評價。他因此感到得意,自尊心得到了滿足,他是快樂的。

相反,稅吏對自己的人生充滿懊悔。當他向上帝傾訴時,上帝卻稱他為義。這固然是件好事,但上帝是看不見的。即使上帝心裡認為「稅吏啊,你是義人」,稅吏也不知道。稅吏仍舊感到不幸。

那麼,耶穌想要教導我們什麼呢?他所說的快樂,不是法利賽人那種程度的快樂。我認為,耶穌想傳達的是與上帝相遇後那種真正的幸福,那種會讓人感受到「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/基督的能力在我身上」的幸福。

Ⅱ.

現代社會充斥著「做最真實的自己」或「自我實現」等與自尊心和自我價值相關的訊息,這是因為與古代和中世紀不同,我們身處一個尊重個人的時代。

「自我實現」指的是靠自己的力量打造出理想中的自己。從表面上看,法利賽人想像著一種理想的生活方式,並努力按照這個方式去生活。他因此獲得成就感,自尊心也得到滿足,這或許就是實現了「自我實現」吧。

「做最真實的自己」則描述了稅吏的狀態。當有人對受傷的內心說「你本來的樣子就很好,你已經被接納了」,這句話確實能帶來慰藉。然而,如果因此就期望自己會被社會接納,反而會更加不幸。

像稅吏那樣透過傷害他人來維護自己的生活,他本來的樣子並不好。如果一個隨機傷人的兇手,因為心煩意亂就去刺傷別人,沒有人會接納那樣的他。如果每個人都開始做「最真實的自己」,這個世界將會變成地獄。

教會所說的,並不是「人與人之間要彼此接納最真實的自己」。教會所說的是,要在上帝面前「以最真實的自己站立」。

「最真實的自己」是因罪惡而註定滅亡的自己,是醜陋的自己。所以,我們通常不願正視它。因為我們總是在欺騙自己,所以根本無法改善。

然而,稅吏此刻以最真實的自己站在了上帝面前。他無法再欺騙自己,無法掩飾自己被罪惡玷污、根本不配站在上帝面前的事實。為什麼呢?或許是因為他做了太多身為人所不該做的事。

他過去總是欺騙自己,所以無法改善。而現在,他終於踏上了改善的道路。然而,稅吏此刻依然不幸。因為他展現的是最真實的自己,一個因罪惡而污穢不堪、毫無自尊可言的自己,他甚至覺得自己生不如死,非常不幸。

正因為他誠實地承認了自己最真實的醜陋,稅吏才終於回歸到上帝最初創造的樣式……站在了起點上。正因為他以最真實、最醜陋的自己處於人生的谷底,才有了被拯救的可能。

Ⅲ.

我們並不需要做最真實的自己,在上帝面前我們必須以最真實的自己站立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法利賽人甚至還沒有站上起點。這樣的人真的實現了自我嗎?

從20世紀開始流行的「自我實現」這個詞,本身就帶有罪惡。如果自我實現是靠著努力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,那麼通常我們都無法達到理想的自己,反而會因為理想與現實的差距而感到痛苦。

這位法利賽人確實沒有成為「強盜、不義的人或犯姦淫的人」。但這並不是說他成為了「自己想成為的人」,而只是沒有成為「自己不想成為的人」。

那麼,法利賽人真正想做的是什麼?他想成為什麼樣的人?我們看到他在做的事情是:「一個星期禁食兩次,又奉獻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。」他確實做了這些事。但這真的是法利賽人想過的生活嗎?

禁食和奉獻是為了克服自己的罪惡,回歸到上帝的形象。然而,這個人卻忘記了回歸上帝形象的目標,只是按照要求禁食和奉獻。他沒有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。他所做的,不過是「自視甚高,瞧不起別人」罷了。

這就是自我實現嗎?「我的人生目標是自視甚高,瞧不起別人」,這是多麼無聊的人生啊!你難道不會想「難道沒有更想做的事嗎?」

那麼,如果目標更崇高,會不會更好呢?比如,在阿富汗挖井,幫助有需要的人。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目標。克服困難並成功挖井之後,會很有成就感。但那之後呢?你會去挖第二口、第三口井。

成就感會越來越少。你需要下一個更大更遠的目標。即使你認為自己已經達到了理想,從達成目標的那一刻起,你又必須為了下一個目標而活。你將永遠被追趕。自我實現是一個永遠無法實現的夢

Ⅳ.

20世紀開始流行的「自我實現」和「做最真實的自己」本應帶給人們幸福,就像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展一樣。精神層面的進步和發展,本應讓人們更幸福,但現在卻成了不幸的根源,只因為我們使用的方式錯了。

挖井本來是為了帶給人們幸福。如果只是為了幫助他人而挖井,挖井的過程也會讓挖井的人感到幸福。但如果挖井是為了「自我實現」,那就會帶來不幸,因為你將永遠被理想追趕。

上帝希望稅吏能先以最真實的自己站在祂面前。幸福本應從承認自己醜陋的本來面目開始。然而,如果認為自己醜陋的本來面目會被他人接納,那就會帶來不幸,因為只會讓自己更討人厭。

與其自私自利地活著,不如為了他人而活,這樣自己才能獲得幸福。因為這才是符合上帝形象的「最真實的自己」。一個符合上帝形象的人是幸福的。以這種方式生活,才是真正的「自我實現」。

基督教其實並不難,非常簡單。只要敬畏上帝,你就會變得幸福。你不會再懷抱著「只要努力就能自我實現」或「我最真實的樣子會被接納」等愚蠢的期待。因為敬畏上帝,能讓人變得謙卑。

上帝說,人本來就是該死的罪人。當聽到這個基督教的核心訊息時,我們不得不變得謙卑。稅吏就是這樣反省自己的人,他意識到自己是個該死的罪人。

他已經半死不活了。因為他只為自己而活,所以被他人憎恨,也無法設定任何人生目標。即使站在上帝面前,他仍舊註定滅亡,因為他依然是那個污穢的罪人。這樣的人,唯有在基督為他贖罪並死去之後,才能得到拯救。

法利賽人也已經半死不活了。儘管他進行了禁食和奉獻,卻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個污穢的罪人。如果他想意識到自己的罪惡並獲得救贖,就必須在上帝面前展現他最真實、最醜陋的樣子。

我正在禁食和奉獻,但內心深處卻想著:「我好想吃美食,好捨不得把錢捐出去。」我外表光鮮亮麗,內心卻是個醜陋的偽君子。如果我們能邊搥著胸口邊祈禱:「上帝啊,求祢憐憫我這個罪人」,這樣才能踏上通往幸福的起點。

Ⅴ.

其實我們不需要像稅吏那樣做壞事,只要透過禁食和奉獻,就能開啟通往幸福的起點。你只需要在上帝面前展現自己醜陋的真實面貌。然而,當我們的外在表現不錯時,周圍的人就會讚揚我們,這會讓我們誤以為自己已經實現了自我。

但當你真正犯下嚴重的罪行時,當你自認為是最佳選擇的行為,卻深深傷害了你最重要的人時,你才會意識到「罪惡的深淵」。你會對自己的邪惡感到恐懼,並由衷地說出:「上帝啊,求祢憐憫我這個罪人。」

這是一種與超越塵世、永恆且絕對的力量相遇的感受。雖然我們因此看見了自己醜陋的真實面貌,但在另一方面,我們也意識到自己內心擁有一個寶貴的價值觀,一個能讓我們感受自己醜陋的價值觀。

上帝的力量「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」,而「基督的能力就住在我裡面」,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能感受到自己停留在罪惡中是如此醜陋。基督住在我們心裡。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真實的醜陋,在軟弱之時,我們才能察覺到上帝的力量。

這就是為什麼《羅馬書》第3章寫道:「難道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嗎?」這也是宗教改革家馬丁·路德說「勇敢地犯罪吧」的原因。而基督則說那個過著最糟糕生活的稅吏「回家時,是個被稱為義的人」。

讓我們從將自己的軟弱、醜陋和失敗呈獻到上帝面前開始吧。你的軟弱和醜陋已被赦免。你可以用最真實、最不堪的自己來到上帝面前,並抬頭望向天堂。

當我們悔恨自己的軟弱和醜陋,並抬頭望向天堂時,我們將會遇見上帝的力量。當我們仰望天堂,為罪惡的深淵而顫抖時,我們能感受到那位超越塵世、永恆且絕對的上帝對我們的愛。我們的幸福,就是從那一刻開始的。